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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共有不動產,兩種分割方式你該知道】

陳小姐定居美國,特別返國帶了土地登記謄本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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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共有不動產,兩種分割方式你該知道】

陳小姐定居美國,特別返國帶了土地登記謄本詢問律師,二三十年前兄弟意見不合,爸爸往生後都沒辦理繼承,十多年前還因二哥欠債,遭債權人查封土地,現在兄弟也都無能為力處理,該怎麼辦?

共有土地常因共有人權利範圍不大,或因未能達成共識而無從辦理繼承或分割,但其實 #任何一個不動產共有人都可以請求法院分割,不管權利範圍多或少,就算只有萬分之一,也能請求分割共有不動產。

❓民法規定分割方法約八大類型,但常用有二種:

1⃣原物分割,就是將共有不動產具體的將各區塊分別給各共有人單獨所有;

2⃣變價分割,就是將不動產由法院拍賣,將賣得價金分配給各共有人;

🕵‍♂特別注意,以下狀況法院通常判2⃣變價分割

👉共有土地面積狹小但共有人眾多:法官考量土地分割後的可利用性(要物盡其用),就不容易准許原物分割,只會准許變價分割;

👉不能以原物分割給多位共有人:例如共有公寓一間,只能准許變價分割。

❓而法院准許分割後,又該怎麼執行呢?

若是1⃣原物分割,各共有人就可以自己帶著 #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正本 向地政機關聲請分割登記;

若是2⃣變價分割,共有人須再向 #法院民事執行處 聲請執行,由法院民事執行處依照不動產拍賣程序將不動產拍賣,並於拍定後,將所得價金分配給共有人。

⁉提醒大家共有不動產趕緊處理,拖久恐更棘手!

因共有物分割訴訟須將共有人全體作為原告及被告(例如共有人有30個人,如果1人當原告,另外29個就必須當被告),但謄本記載的共有人未必是真實狀態。

常發生起訴後經法院通知查報,才知道謄本上部份共有人已死亡、必須將繼承人追加為被告,律師就曾遇到謄本記載共有人只有三十個,但起訴後追加被告快二百個人的窘境‼‼

建議大家要即早妥適處理及管理共有不動產,否則,這個世代如果沒有處理,下個世代可能因共有人更多數,而更難以處理了。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focus/paper/1284290

#時事中的法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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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經營20年的小型事務所,律師分享生活中的民事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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